2008年9月5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嫖娼变穷竟靠“转卖小姐”致富

  黄峰、张青(在逃)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,通过花言巧语从台州临海的一些“洗头房”中将卖淫女骗出,嫖宿之后再以暴力手段控制其自由,并以每人2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价格卖到外地,继续从事卖淫活动。
  8月26日,临海市人民检察院对黄峰以涉嫌拐卖妇女、儿童罪和抢劫罪向临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  
  爱去“洗头房”瘪了口袋
  黄峰1997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。2006年5月30日刑满释放后,黄峰不思悔改,又过起了游手好闲的生活。2007年初的一天夜晚,黄峰和几个朋友走进了路边一间“洗头房”,因为那里有“小姐”,从此一发不可收。
  然而,随着嫖娼次数的增加,经济问题也摆在了黄峰的面前。此时,一个计划在黄峰心中形成。
  “这些‘小姐’都不是什么好人,她们从我身上拿走了不少钱。”黄峰交代,在他看来,自己之所以会沦落到如此窘迫的境地,完全是卖淫女的错,他要在这些人身上讨回曾经付出的嫖资。

  “转卖小姐”开了“财路”
  2008年3月的一天,黄峰和朋友张青说出了想法:以高额嫖资为诱饵,将“小姐”从“洗头房”骗出来,再卖给外地的“美容院”。两人一拍即合。
  3月27日夜,黄峰和张青相约再次走进一家“洗头房”。两人以条件太差为由,要求将卖淫女朱某带到附近宾馆。朱某听了有些迟疑,觉得在不知道对方底细的情况下这么做有些风险。黄峰和张青看出了朱某的担忧,于是便向朱某承诺,如果愿意去宾馆,他们就将支付比平时高一倍的嫖资。“讨价还价”之后,朱某坐上了黄峰租来的黑色轿车。
  上了车之后,黄峰、张青顿时没了好脸色,搜了朱某的身,抢走了她的手机和现金。
  汽车发动之后一直朝南开。“我只能蜷缩在汽车后座,不敢动。只觉得汽车开了很长时间。下车时才知道已经到了温州永嘉。”朱某说,黄峰、张青将她带至永嘉一宾馆后便与她发生了性关系。
  3月29日清晨,经过多次联系,黄峰与上海一家“美容中心”敲定,以10000元的价格将朱某卖了。

  铤而走险终咎由自取
  “我们觉得,钱来得真是太容易了。”黄峰交代,在此之后的一个月里,他和张青两人用类似的方法又先后作案5起。他们还根据“小姐”的相貌、身材、年龄划分了不同档次,以2000元至6000元的价格将她们卖给了上海数家“美容院”。
  其实,黄峰也有过担心,42岁的他如果再次入狱,后半辈子就毁了。但他给了自己一个理由。黄峰交代,在他看来,这些“小姐”被他卖到了上海,其实对她们来说并不是坏事。黄峰说,“小姐”本来做的就是不光彩的事,而且也没遭受什么损失,他们断定这些“小姐”不会报案,所以才敢如此大胆作案。
  眼见“小姐”离奇失踪,一家“洗头房”老板报了案,此事终于浮出水面。黄峰被擒,而狡猾的张青听到风声后已经出逃,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追捕。 
  (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)